宜賓市應急管理局近日公布敘州區(qū)宜威路“12?25”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結果,2022年12月25日16時7分許,宜賓市敘州區(qū)宜威路陳塘關段發(fā)生一起較大道路交通事故,造成4人死亡、1人受傷,直接經濟損失約500萬元。
為全面查明事故原因,深刻汲取慘痛教訓,舉一反三,采取切實可行措施,堅決防止和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(fā)生,市政府政府決定,成立敘州區(qū)“12?25”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(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),從市公安局、市交通運輸局、市總工會、敘州區(qū)人民政府等部門抽派人員,對敘州區(qū)“12?25”道路交通事故開展調查,并邀請市紀委監(jiān)委派人參加。
事故調查組按照“四不放過”和“科學嚴謹、依法依規(guī)、實事求是、注重實效”的原則,通過現場勘查、查閱資料、調查取證、檢測檢驗等方式,查明事故發(fā)生經過、原因,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,提出對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追究及整改措施建議,形成了《敘州區(qū)宜威路“12?25”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》,并經市政府批復同意。
經查,敘州區(qū)宜威路“12?25”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(fā)生的直接原因是:川Q870W8出租車當班駕駛員方勇駕駛不符合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》(GB7258-2017)第9條有關規(guī)定(左右兩側后輪花紋深度均小于1.6mm)的車輛,在雨天濕滑路段超速行駛時(限速60Km/h,實際車速75Km/h)因操作不當發(fā)生順時針側滑,越過道路中央雙黃實線與對向由曲正文正常駕駛的川M31508重型自卸貨車相撞,導致本次事故發(fā)生。同時,事故還暴露出有關政府、部門、企業(yè)對道路運輸領域源頭管理不到位、路面動態(tài)管控不力、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等問題。
經事故調查組認定,宜威路“12?25”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。
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,事故調查組提出了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,并呈報市政府審定。對宜賓珙桐運業(yè)有限責任公司依法給予行政處罰,對該企業(yè)6名責任人員分別依規(guī)依紀依法予以刑事立案調查、行政處罰或內部處理。
市紀委監(jiān)委在事故調查組認定的責任單位、責任人和責任事實的基礎上,對相關單位和人員提出處理意見,依規(guī)依紀依法給予珙縣人民政府、珙縣交通運輸局、珙縣城鄉(xiāng)道路運輸事務中心、珙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大隊、珙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、市公安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等10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政務處分。責令珙縣城鄉(xiāng)道路運輸事務中心(珙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大隊)等5個責任單位向上級主管部門(單位)作出深刻檢查。
事故調查組針對一些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意識淡薄、安全管理混亂、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和相關部門履職監(jiān)管不到位等突出問題提出了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議。
宜賓市應急管理局近日公布敘州區(qū)宜威路“12?25”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結果,2022年12月25日16時7分許,宜賓市敘州區(qū)宜威路陳塘關段發(fā)生一起較大道路交通事故,造成4人死亡、1人受傷,直接經濟損失約500萬元。
為全面查明事故原因,深刻汲取慘痛教訓,舉一反三,采取切實可行措施,堅決防止和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(fā)生,市政府政府決定,成立敘州區(qū)“12?25”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(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),從市公安局、市交通運輸局、市總工會、敘州區(qū)人民政府等部門抽派人員,對敘州區(qū)“12?25”道路交通事故開展調查,并邀請市紀委監(jiān)委派人參加。
事故調查組按照“四不放過”和“科學嚴謹、依法依規(guī)、實事求是、注重實效”的原則,通過現場勘查、查閱資料、調查取證、檢測檢驗等方式,查明事故發(fā)生經過、原因,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,提出對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追究及整改措施建議,形成了《敘州區(qū)宜威路“12?25”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》,并經市政府批復同意。
經查,敘州區(qū)宜威路“12?25”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(fā)生的直接原因是:川Q870W8出租車當班駕駛員方勇駕駛不符合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》(GB7258-2017)第9條有關規(guī)定(左右兩側后輪花紋深度均小于1.6mm)的車輛,在雨天濕滑路段超速行駛時(限速60Km/h,實際車速75Km/h)因操作不當發(fā)生順時針側滑,越過道路中央雙黃實線與對向由曲正文正常駕駛的川M31508重型自卸貨車相撞,導致本次事故發(fā)生。同時,事故還暴露出有關政府、部門、企業(yè)對道路運輸領域源頭管理不到位、路面動態(tài)管控不力、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等問題。
經事故調查組認定,宜威路“12?25”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。
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,事故調查組提出了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,并呈報市政府審定。對宜賓珙桐運業(yè)有限責任公司依法給予行政處罰,對該企業(yè)6名責任人員分別依規(guī)依紀依法予以刑事立案調查、行政處罰或內部處理。
市紀委監(jiān)委在事故調查組認定的責任單位、責任人和責任事實的基礎上,對相關單位和人員提出處理意見,依規(guī)依紀依法給予珙縣人民政府、珙縣交通運輸局、珙縣城鄉(xiāng)道路運輸事務中心、珙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大隊、珙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、市公安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等10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政務處分。責令珙縣城鄉(xiāng)道路運輸事務中心(珙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大隊)等5個責任單位向上級主管部門(單位)作出深刻檢查。
事故調查組針對一些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意識淡薄、安全管理混亂、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和相關部門履職監(jiān)管不到位等突出問題提出了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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